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鲁R58885长途客车违规运营的处理
通 报
2019年2月12日上午,郓城至济南长途客车鲁R58885于7:30正常报班,检票出站,出站后,为等个别赶车的乘客上车,在车站附近逗留等待,忽视车上乘客利益,延误乘客乘车时间,违反相关规定。其违规行为被网络曝光,造成不良影响。事情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车存在以上违规行为。
为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对车辆所属公司——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汽车运输分公司及该车进行处罚,全系统通报:
1.对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汽车运输分公司罚款3000元。
2.责成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汽车运输分公司加强司乘人员的学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对该车司乘人员进行处理,车辆停运3天,进行整顿;责令承包人写出书面保证书。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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