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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一物多卖「动物像主人」

来源:搜狐 时间:2024-04-15 08:24:39


一物多卖,谁才是汽车的主人?

生活中你是不是遇到过一物多卖的例子?或者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一物多卖,物的主人到底是谁。当然物权法上的物我们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讲动产中汽车的一物多卖。为了防止找不到我,大家就先关注一下我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一个案例,通过这个案例来给大家分析,谁才是汽车的拥有者。

案例的主人公是珊珊、田丹和王强,他们都是买受人,而阳阳是出卖人。由于不放心儿子一人出国留学的阳阳一家,准备变卖家中一切,举家出国,于是阳阳在二手买卖市场贴出广告,表示想要卖出自己名下的一辆汽车。2015年5月1日,在得知此消息的珊珊联系上阳阳,表示自己有买车的意愿,并且和阳阳就汽车订立汽车买卖合同,同时珊珊还付给阳阳20%的货款,二人约定5月5日交付汽车。第二天,田丹找到阳阳,在不知汽车已经卖给他人的情况下与阳阳签订合同,还交付给阳阳全部货款,合同约定5月5日交付汽车。5月4日,阳阳的好兄弟王强打听到他有卖车的意愿,在不知道汽车已经被卖的情况下与阳阳签订合同。之后阳阳将汽车交付给王强。合同约定交付的那天,珊珊和田丹二人都没有联系到阳阳,二人寻人无果后分别报了警,警方调查得知,阳阳一家在5月5日当天早已经坐上出国的航班走了,并且也已经将汽车卖给了王强。王强、珊珊和田丹三人就汽车归属问题争执不下,最后告上了法庭。

讲到这里大家能猜出,汽车最终会判给谁?

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释第六条

民法典合买卖同解释第七条

最终法院判决王强拥有汽车的所有权。在这里我给大家解释一下。首先珊珊、田丹和王强与阳阳签订的合同均有效,所以在合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就看动产再谁的手里,通过之前视频中看到的法条我们可以得知,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所以王强最终拥有汽车的所有权。在这里我再向大家提醒一点,如果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款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普通动产一物数卖的情况下,履行顺序为:先行受领交付先于先行支付价款,先于合同成立在先。

最后小编想劝诫大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涉及金钱往来时一定要慎重些,并且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欢迎大家留言告诉我你们还有哪些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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