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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租车收费标准起步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证是什么证」

来源:搜狐 时间:2023-08-14 23:33:18


今天下午,市物价局、交通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区(含通州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政策。改革后,主城区、通州区巡游出租汽车实现运价统一,从2018年9月16号起实施,起步基准价统一为10元/3公里。

据了解,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主城区、通州区两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一体化的实际,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在广泛调研、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听证会,进行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出台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

此次改革的重点是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和车公里基准价。

从2018年9月16日起,起步基准价统一为10元/3公里,主城区上调1元,通州区不变。燃料价格变动因素在浮动幅度内统一考虑,不再建立燃运联动机制。实行阶梯运价,16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价提高0.2元/公里,为1.8元/公里。统一夜间补贴标准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收取,时间由6小时延长到8小时。统一等候补贴政策,主城区不变,通州区早晚高峰5分钟免费等候时间取消,标准调低。合乘、过路、过桥、过渡等费用由驾驶员与乘客在乘坐前协商议定。

此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考虑市场供求,可以上下浮动,上浮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考虑到审慎稳妥推进改革,基准运价上浮的相关政策2018年12月1号起生效。

为加强价格行为管理,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促进市区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物价、交通部门要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建立内部价格形成机制,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科学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相对稳定;价格调整前应向社会公示调整方案,公示期不少于10天,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严禁相互串通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来源:南通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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